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娄底市孤残儿童特教学校)(采购人名称)的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和康复康养中心精装修项目设计费(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和康复康养中心精装修项目设计费
2、采购项目预算:382500.00元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任务并交付建设单位(含审批及第三方审图),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工作至项目交付使用。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1 |
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和康复康养中心精装修项目设计费 |
简要内容 |
预算 |
负责为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和康复康养中心精装修项目设计费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382500.00元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娄底市孤残儿童特教学校)10楼,湖南省娄底市早元街990号
在获取文件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交者不得获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娄底市孤残儿童特教学校)10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疑问及质疑说明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质疑)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娄底市孤残儿童特教学校)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8215523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早元街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