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本级整体支出
绩
效
自
评
材
料
申报单位(盖章):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
2022年4月 30 日
自 评 材 料 目 录
1.《娄底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
4.其他必要材料(当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有关表彰奖励复印件等)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21年,我院在省、市各级民政部门和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三无老人工作为重心,积极做好孤残儿童及三无老人养教康医及社会工作一体化工作:
1、积极做好孤弃儿童收养,家庭寄养儿童、“三无人员”关爱工作。2021年,我院共接收弃婴9名,接收困境儿童4名,办理国内收养登记5人;对新入院的孩子都在第一时间办理了户口登记迁移手续,为符合条件的孩子办理了残疾证,方便他们就医、就学,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家庭寄养儿童13人,每月都安排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寄养家庭进行回访;18岁以上“三无人员”85人,新接收入院5人,全部办理了户口、身份证、残疾证,特困证等;通过多方比对为12名“三无人员”找到家人。
2、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防疫要求,对儿童生活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所有接待走访、慰问、探视工作,并严格加强对院内人员的出入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对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共129人及时进行了核酸检测;对符合条件无禁忌症的我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共60人,全部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3、积极做好了医疗康复、特教、儿童心理辅导等工作。2021年共治愈近200人次;为23名“0—17岁”残疾儿童开展了常态性康复工作,其中4人为自费,19人参加残疾医保,共计开展康复治疗2600余次。为 38 名孤残、困境儿童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共计开展特教课程 2646课时,个别化训练 1152课时,针对在外就读普小的学生提供恒常课后辅导服务,开展课业辅导共计1434课时。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共计为 10 名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活动 40次;开展社会融合活动12场;兴趣类生活类主题活动49场;绘本阅读活动16场;行为养成主题活动20场;接待来访139次;儿童心灵成长计划主题活动2次、主题课程14次。
4、扎实做好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及市内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制度》《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关于严格公文质量把关的通知》《关于明确会议管理“三项要求”的通知》。共计开展各类培训3次,分别为公文写作培训、政务信息培以及消防安全培训。
5、孤弃儿童集中托养移交接收工作。为全力推进我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孤弃儿童区域性机构集中养育工作于8月正式启动,经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基础数据摸底统计,我市所辖县(市、区)集中供养孤弃儿童65人,将分批移交至我院集中供养。2021年,该项工作完成了排查摸底,并积极做好向市编办争取编制和增加临聘人员、向市财政局争取增加2022年财政经费预算、儿童用房准备等工作。
6、项目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院主要有三个建设项目,即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康复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孤残儿童特教学校康复特教楼项目。
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在市发改、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财政、市住建等兄弟单位大力支持下,成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现已到位6000万元),总共到位资金7108万元;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建设用地清表工作,顺利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用地审批并取得了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单;2021年10月22日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发布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公开招投标信息,11月12日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中标;2021年12月6日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经评审予以通过;2021年12月23日该项目地上高压线迁改工作全面完成。
康复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一期为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装修改造工程,已经全面完工将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二期为市社会福利院四合院装修改造工程,2021年完成了施工图设计,4层将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装修改造,1-3层待我院与原租赁户福星老年公寓解除租赁协议后方可进场施工;三期为医疗养老项目新建工程,完成了土地摘牌、集体土地征拆补偿、EPC招标等工作。
孤残儿童特教学校康复特教楼项目已完成立项,进入设计阶段。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围。
1、关于 2021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1004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90.4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 3052.70万元。
2、关于 2021年部门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1004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444.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4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经费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8.07万元,主要用于弃婴、孤儿、三无人员养、教、康、医等生活补助、生活抚养、教育、康复、医疗等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资本性支8954.38万元,主要用途:主要用于老年养护楼建设、娄底市老年养护楼医养改扩建项目、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福利院医疗设备及孤残儿童特殊教育教学设备购置等支出。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8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76万元。支出预算数6990.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47万元,其他支出6076.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76万元。支出预算数6076万元,用于老年养护楼建设、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及孤残儿童生活补、孤残儿童特殊特殊教育及康复医疗而发生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2021年支出数为1110.74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孤儿及三无人员日常生活抚养医疗等日常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2.37万元(其中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经费518.07万元),日常经费支出148.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2021年我院用于项目支出8932.44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的政府性基金福彩公益金拨款收入发生支出7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的支出2856.34万元。主要是用于老年养护楼及娄底市老年康养改扩建项目及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发生的支出以及孤残儿童康复专用设备的采购费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
目标1:做好三无人员的生活照护工作及护理人员工资发放工作。2021年,我院通过多种形式提升三无人员生活质量,做好三无人员的生活照料做好三无人员的医疗康复,让三无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康、老有所乐,护理人员工资按月发 放到位。目前,我院供养18岁以上“三无人员”85人,新接收入院5人,全部办理了户口、身份证、残疾证,特困证等;通过多方比对为12名“三无人员”找到家人。为服务好寄养在市康复医院的“三无人员”,我院安排每周送餐1次,每月回访1次,每月根据不同的需求购买并及时配送生活物资,使其生活得到充分保障。还积极链接社会资源为“三无人员”开展摄影、理发等服务活动,集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三无”人员关爱工作。
目标2:做好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教育及康复医疗工作。2021年,福利院根据所有孤儿的身体状况,合理配备食物,给孩子提供适合孩子成长的营养;按照季节更叠备备衣物、让孩子吃得也,穿得暖,并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康复治疗工作,2021年共治愈近200人次;为23名“0—17岁”残疾儿童开展了常态性康复工作,其中4人为自费,19人参加残疾医保,共计开展康复治疗2600余次。为 38 名孤残、困境儿童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共计开展特教课程 2646课时,个别化训练 1152课时,针对在外就读普小的学生提供恒常课后辅导服务,开展课业辅导共计1434课时。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共计为 10 名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活动 40次;开展社会融合活动12场;兴趣类生活类主题活动49场;绘本阅读活动16场;行为养成主题活动20场;接待来访139次;儿童心灵成长计划主题活动2次、主题课程14次。
目标3:做好单位管理日常工作。我院加强对福利院日常管理工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足额申请资金,制定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按目标要求及时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及临聘护理人员工资,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热情,全心全意为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服务;工会组织趣味运动比赛、野外拓展等一系列工会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职工身心健康,精神风貌昂扬奋进,职工们之间的凝聚力、向心力大大增强,全身心地投身各项工作中。2021年,我院成功开展了“闪闪童心跟党走”庆六一活动、美术书画作品展、启动“认领微心愿 温暖身边人”实践活动,积极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文明创建等,扎实开展了“重温峥嵘岁月 传承革命精神”“弘扬雷锋精神 共建文明环境”等主题党日活动。
(二)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或未完成指标任务的分析说明。我院。既定的目标均已完成。
(三)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2021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重点保障了“三保”支出,“两项”经费能够按规定专款专用,单位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福利院孤残儿童生活得到保障;二是三无人员生活得到了保障,三是困境儿童得到有效救助。其中:我院重点加强了对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的动态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寄养家庭及困境儿童家庭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服务对象的生活得到了保障,切实维护了三无人员、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实现了养、教、康、医、社工五体化。加强了项目建设的监管和管理,老年养护楼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娄底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项目在市发改、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财政、市住建等兄弟单位大力支持下,成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现已到位6000万元),总共到位资金7108万元;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建设用地清表,土地征收等工作,2021年二福初步设计已基本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一)市绩效办对2021年度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考核结果。2021年度我院市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
(二)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单位)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一是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我院2021年度自评得分95分。二是关于自评得分情况的简要说明,我院根据年初重点工作计划,积极推进福利院发展规划,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三是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2021年,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和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全体干部职工秉承“用心感受心,用爱传递爱”的宗旨,戮力同心、携手并进,全心全意为孤残儿童、三无人员服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我院在市民政局系统绩效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缺乏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因在预算绩效管理缺乏相关经验与教训,单位各个部门缺乏协调制度,大多数部门只考虑自身的利益,没有从长远角度出发。
(二)缺乏有力的运行执行力。 在绩效管理中,各部室之间未得到全面配合,各部门缺乏对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机制的认识,效率有待提升。
(三)缺乏正确的绩效意识。单位一般是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开展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主要是在预算目标完成情况方面,对预算支出之后社会经济效益展开分析不够透彻,使得预算绩效评价不够全面与系统。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树立正确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与制度体系。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积极将绩效理念融入其中,并从全局出发与考虑,依据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包括设置事前绩效目标、进行事中绩效监控,完善事后绩效评价。
(二)做好预算执行中的绩效评价管理。从全局出发,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的追踪管理,加强对预算支出过程、具体的业务行为表现以及实际资源配置的认识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部门的质量,实现部门的统筹发展。做好对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的培养,根据我院的实际发展情况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每一位管理者的专业性。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均按财政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娄底市社会福利院网站进行了公开。
附件2-4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1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32 |
30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0年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决算数 |
三公经费 |
2.80 |
11 |
0.84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2.8 |
6 |
0.57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2.8 |
6 |
0.57 |
2、出国经费 |
|
|
|
3、公务接待 |
0.36 |
5 |
0.27 |
项目支出: |
|
|
|
1、业务工作经费 |
|
|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3、基本建设支出 |
3304.73 |
|
8932.44 |
3、市级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
|
|
…… |
|
|
|
公用经费 |
143.95 |
|
143.95 |
其中:办公经费 |
4.56 |
|
7.84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8.92 |
|
11.97 |
会议费、培训费 |
2.3 |
|
1.66 |
政府采购金额 |
0 |
|
0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肖美丽 填报日期:2022.4.30 联系电话:8973878335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2-5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名称 |
娄底市社会福利院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
6984.61 |
10043.17 |
100 |
100% |
10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908.61 |
其中:基本支出:1110.73 |
||||||||
政府性基金拨款:6076 |
项目支出:8932.44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3052.7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做好三无人员的生活照护工作及护理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目标2:做好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教育及康复医疗工作。 目标3:做好单位管理日常工作。 |
1.三无人员得到很好照料,护理人员工资按时发放。 2.孤列儿童生活得到保障,做到康教康医一体化。 3.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有序,按照目标要求圆满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抚养孤残儿童,开展特殊教育孤儿和孤残儿童康复 |
年度实际抚养孤儿78名,开展特殊教育孤儿39人,康复孤儿人员34名,共开展康复治疗200人次 |
100% |
5 |
5 |
|
||
指标2:照料三无人员,发放护理人员工资 |
全年照料三无人员87人,按月发放护理人员工资34人 |
100% |
5 |
5 |
|
||||
指标3: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数 |
按照政策要求,按时发放要在编人员工资福利30人。 |
1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质量 |
孤残儿童生活得到很好照料,做到了养教康医一体化 |
100% |
5 |
5 |
|
|||
指标2:保障三无人员生活质量 |
三无人员生活等到保障,医疗得到保障,做到三无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康、老有所乐 |
100% |
5 |
5 |
|
||||
指标3:工作人员工资到位率 |
按每月发放工资的时间、金额、人数足额发放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照料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
|
根据当年预算资金孤残儿童生活及三无人员照料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福利院机构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
在职30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
575.24万元 |
5 |
5 |
|
|||
指标2:孤残儿童医疗费、生活费、特殊教育、康复费 |
根据孤儿身体状况、年龄阶段为孤儿提供医疗、营养、教育、康复等服务, |
417.6万元 |
5 |
5 |
|
||||
指标3:三无人员医疗费、生活费 |
87名三无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用 |
90.47万元 |
5 |
5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指标1:国有资产出租收 |
老年公寓出租收入已汇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
10万元 |
10 |
10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指标1:落实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生活待遇,提高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幸福指数 |
根据孤残儿童及三无人员身体等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实行集体供养,家庭寄养,医院寄养等各种形式,适合他们的生活扶着方式,提高机构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 |
100% |
10 |
10 |
|
|||
环境效 益指标 |
指标1:优化孤儿及三无人员生活环境 |
养护楼已竣工验收,装修工作也基本完成。 |
2021年投入254.81万元 |
10 |
10 |
|
|||
绩 效 指 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实现三无人员生活“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
根据《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文件精神 |
长期 |
5 |
5 |
|
|
指标2:保障孤残儿童基本生活,实现孤残儿童生活养教康医社会工作一体化的服务目标 |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 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长期 |
5 |
5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孤残儿童生活满意度 |
孤残儿童对集体供养生活满意度 |
100% |
5 |
5 |
|
||
指标2:三无人员生活满意度
|
三无人员对集体供养生活满意度 |
100% |
5 |
5 |
|
||||
总分 |
100 |
100 |
|
说明:三级指标的设立以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指标为准。
填表人:肖美丽 填报日期:2022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18973878335 单位负责人签字: